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上海電力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楊浦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長陽路2588號;臨港校區地址為上海市浦東新區滬城環路1851號。 智能科學與技術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楊浦校區,其他專業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臨港校區。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上海電力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電力大學的??破瘘c升本科畢業證書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電力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電力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電力大學紀委 (監察專員辦公室) 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3年我校“專升本”招生專業為: | ||||||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普通應屆生招生計劃數 | 退役士兵招生計劃 | |||
信息安全 | 專升本 | 2 年 | 7 人 | ||||
工商管理 | 專升本 | 2 年 | 26 人 |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專升本 | 2 年 | 13 人 |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專升本 | 2 年 | 13 人 |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專升本 | 2 年 | 13 人 | ||||
1.信息安全專業(普通應屆生招生計劃)限報的??葡鄳獙I。代碼及名稱:6102 計算機類所含專業。 2.退役士兵招生計劃單列,專項專用。建議具有專業基礎的考生填報。 無男女比例限制;信息安全專業 (普通應屆生招生計劃) 招生外語語種為英語。 | |||||||
八、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5號)關于“專升本”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3年“專升本”。我校信息安全專業限招收“七、招生計劃及說明”中要求的???高職)專業的畢業生。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測試辦法 | 一、普通考生考試時間:2023年4月8日上午9:00 注:考試地點在楊浦區平涼路2103號。 二、退役士兵適應能力分流測試委托上海杉達學院統一組織,考試安排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5號)執行。 注:退役士兵考試地點在上海杉達學院。 | ||||||
十一、錄取規則 | 一、普通考生錄取規則 1.專業科目考試成績作為錄取依據,專業科目考試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60%及以上,依據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總分高低,按招生計劃錄取。 2.我校安排的計算機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該科目滿分的60%及以上。 二、退役士兵考生錄取規則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報名考務費標準 | 報名費14元/人、考試費26元/科([滬價費(2002)8號]、[滬財預(2002)8號]) 共40 元/人。 | ||||||
十三、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了獎學金、助學金及電力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個人等各級各類資助。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升本”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 (監察專員辦公室) 監督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http://www.shiep.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zs.shiep.edu.cn | ||||||
十六、其他須知 | (一)新生錄取、注冊錄取后插入相應專業本科三年級學習,注冊有關事項及時間詳見入學報到須知。 (二)入學后相關事項 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 41 號) 相關規定執行。 (三)我校專升本招生相關事項的通知,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站發布,不再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上海市教委相關文件執行。 |
上海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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