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稱 | 華東政法大學 | ||||||||
二、就讀校址 | 長寧校區地址為萬航渡路1575號;松江校區地址為龍源路555號。專升本錄取新生就讀校區為松江校區。 | ||||||||
三、招生層次 | ■ 本科 | ||||||||
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華東政法大學 | |||||||
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華東政法大學的專科起點升本科畢業證書。 | ||||||||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 華東政法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決策機構,統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華東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執行部門,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華東政法大學紀檢監察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機構。 | ||||||||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3年我校“專升本”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安排為: | ||||||||
考生類別 |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計劃數 | |||||
普通應屆專科(含高職)考生 | 法學 | 本科 | 2 年 | 12 人 | |||||
退役士兵考生 | 法學 | 本科 | 2 年 | 13 人 | |||||
行政管理 | 本科 | 2 年 | 26 人 | ||||||
社會工作 | 本科 | 2 年 | 26 人 | ||||||
八、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5號)關于“專升本”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3年“專升本”。無上海市高等學校計算機等級證書的考生,須參加并通過我校組織的計算機考試。考試大綱參照上海市高校計算機一級考試,操作系統為Windows10。具體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關注我校招生網。 | ||||||||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原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 ||||||||
十、測試辦法 | (一)網上報名 考生須于2023年3月14日(9:00-21:00) 、3月15日(9:00-12: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報名和填報志愿。根據市教委統一安排,2023年專升本報名確認采取網上審核方式,考生無需現場確認。考生應嚴格按照系統要求上傳相關報名材料,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的報名材料上傳不完整不清晰,導致審核不通過,由考生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退役士兵考生須對所有院校進行排序填報,每所院校至少填報1個專業志愿,缺報無法提交志愿信息。 (二)網上繳費 (三)準考證打印 退役士兵考生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7日,登錄“上海招考熱線”,在“考試報名”欄目中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及時間 考試科目:法律基礎 (分值 100 分) 、大學英語 (分值 100分) 時間:2023 年 4 月 8 日 (星期六) 上午 9:00-11:00 大學英語; 下午 13:00-15:00 法律基礎; 地點:考生可于4月7日登陸華東政法大學招生網( zsb.ecupl.edu.cn) 查看考試地點以及考場安排。 2.退役士兵考生 (五)考試參考用書 普通應屆專科(含高職)考生:《法學概論(第十四版)》,吳祖謀、李雙元主編,法律出版社(相關法律條文如有變動的,以最新公布的為準);大學英語科目無參考用書,題型范圍不考查聽力,考查水平大致相當大學英語四級左右。 | ||||||||
十一、錄取規則 | 1.普通應屆專科 (含高職) 考生:學校根據考生的筆試總成績 (法律基礎+大學英語),結合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比較法律基礎成績;若法律基礎成績仍相同,則再比較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 2.退役士兵考生: 學校在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已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專業錄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較軍事常識、時事政治、文學常識成績。學校認可《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3〕5號)規定的加分政策。 | ||||||||
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法學專業:6500元/人/學年(滬價行〔2000〕120號) 行政管理、社會工作專業:5000元/人/學年(滬價行〔2000〕120號) | |||||||
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
報名考務費標準 | 無需參加計算機考試的普通應屆專科(含高職)考生收費為66元;需參加校內組織的計算機考試的普通應屆專科 (含高職)考生收費為92元。 | ||||||||
十三、資助政策 |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同時,學校還設立綜合獎和各類單項獎等學年獎學金以及40余個社會獎助學金。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
十四、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專升本”招生全程接受學校紀檢監察機構監督。 | ||||||||
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ecupl.edu.cn 招生辦官網:zsb.ecupl.edu.cn | ||||||||
十六、其他須知 | 學校招收的應屆專科(含高職)“專升本”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查驗考生的專科畢業證書、英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等;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取消入學資格。 按照我校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規定,專升本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學習期限內,取得英語四級和上海市計算機一級等級證書,方能達到學校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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